项目名称:
甲方(委托方): (项目单位)
乙方(受托方): (测绘单位)
202X年XX月
使用说明
一、本协议文本为参考文本,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二、本协议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采用“多测合一”方式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签约之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可在有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协议相应内容。
四、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后续涉及测绘事项的具体合同在本协议的约定下,由甲乙双方协商制定。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张家口市“多测合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本项目测区范围内所有测绘事项。
1.《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20);
2.《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17);
4.《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5.《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000);
6.《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17);
7.《地籍调查规程》(GB /T 42547-2023);
8.《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3);
9.《张家口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试行)
10.其他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本项目测区范围内所有测绘事项成果。
(一)收费依据:
(二)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 (分期支付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支付相关测绘事项的费用,同时乙方出具合法合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1、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双方约定测绘内容的测量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协议终止。
2、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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