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编号:( 2025 )年第( 33 )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吴海珑申请继承吴润、巩玉梅的不动产,经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吴润、巩玉梅
继承人:吴海珑
不动产坐落: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南路23号新1号楼1单元102室,附地下室一个
不动产证书号:张房权证东公售字第00002176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79.26㎡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经开区站前西大街16号(不动产登记中心)1楼102室
联系方式:0313-7680110
公告单位:张家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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