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4-11-27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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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不动产声明和公告 主题分类:----- 请选择主题分类 ----- 文号: 索引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家口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冀(2019)张家口市不动产权第0011183号、冀(2019)张家口市不动产权第00107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家口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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