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修订印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配建标准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
近日,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完成《张家口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规划配建标准(试行)》修订工作,并呈报市政府批准重新印发施行。此次正式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规划配建标准,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规划管理,推动我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提升城市安全水平与居民生活质量。
该标准根据国家、省级相关技术规范内容,结合调研分析情况,综合研究考虑张家口居民需求、发展趋势等因素,参考先进地区经验,对新建居住、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配建指标和管控要求进行了研究设置。此次修订对标省级最新要求,提高了电动自行车停车位配建比例,完善相关安全建设管控规定,保障本级执行政策与上级指导方针高度契合、紧密衔接,确保相关工作要求充分传导落实。修订后的标准规定新建居住项目应按照0.8-1个车位/户的比例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其中配备充电设施的车位不少于50%,以满足用户需求并保障充电安全。
该标准的修订印发将进一步推动我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秩序的规范化进程,提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保障。后续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持续加强规划管理工作,严格新建项目规划方案审查,确保配建标准的指标要求落实到位,为市民打造安全、便捷的电动自行车使用环境,以高水平安全护航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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