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提出了“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的改革措施,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提出了“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可在本指南分类基础上确定用地用海用岛的混合利用”,省自然资源厅也在《河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导则》中明确,鼓励土地混合开发,倡导土地混合使用。
《实施意见》旨在解决目前我市土地开发利用用途给定单一,用地性质兼容和相互转换不灵活,传统的单一用地性质开发利用模式不适应现阶段发展方向。
《实施意见》明确由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单一宗土地上,允许用地性质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组成,同时将该宗土地用地性质分为主导功能用途和其他用途,其中主导功能用途用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70%。其他用途用地占比小于等于15%的,该用地为兼容用地。其他用途用地占比大于15%小于等于30%的,该用地为混合用地。
《实施意见》重点支持以城镇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为主导功能用途的用地兼容混合设置模式。各县区可依据实际需求探索其他类型的用地兼容混合模式。
《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建设项目落实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模式提供了依据,进一步增强了土地用途管理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升规划要素保障能力,达到了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满足居民多元化需求的目的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是新用户,我先注册
我已注册,我要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