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地理信息管理科
发布时间: 2024-03-18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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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机构设置和职能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324/1605688016521
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市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建立全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落实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及外国组织、个人来张测绘,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负责全市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拟订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承担全市空间资源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维护与管理。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市级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组织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数据的共享、交换整合工作。行使全局信息化建设的行政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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