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城市规划管理科
发布时间: 2024-03-18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至:
体裁分类:机构设置和职能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324/1605688113091
承担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评估和动态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审定并出具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承担中心城区重要地块、重点项目的规划条件审定、选址论证工作。负责城市风貌、景观规划的管控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工作。承担市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市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的重点公共建筑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评选工作。负责规划设计单位准入管理工作。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